包租公不願現形的原因

呼應4月12日【天下雜誌】「改造台灣租屋產業 先讀懂包租公的心」一文。在台灣,與不動產相關稅捐至少10種以上,包租公若身份一曝光,稅負成本侵蝕租金收入甚鉅,所以有些人寧願囤房,也不願出租,就是不讓政府稅。


若包租公正常申報租金收入繳稅,首先,「地價稅」會調升4倍,「房屋稅」也會上調,租金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後,稅率可能由5%上升至12%~45%。租金所得見光後,讓包租大戶最擔心的是查稅,稅捐機關會要求包租大戶說明購置財產來源,清查結果,可能是往前追溯7年補稅帶罰,還冠上逃漏稅之名。包租大戶的登記名義人(即人頭戶)可能也會遇上相同狀況,2人間的金流將面臨逃漏「贈與稅」及「利息所得」風險。


其實包租公也是想合法合理的正常繳稅,但台灣薪資水準一直無法提升,甚至還倒退10多年,致使租金收入無法合理反應物價上漲及稅負成本,且稅捐成本無法合理轉嫁給房客,包租公賺的可能都不夠賠,仍要繼續負擔利息費用。

政策及總體環境沒有提供包租公所得曝光的誘因,政府應該反省自問,已有租金支出補貼政策及租稅優惠,為何多數房客仍不主動申報租金支出,爭取租金補貼及稅惠,反而願意配合包租公隱匿租賃事實。多數房客無法適用租金補貼條件,轉而配合包租公,房客賺更大,能多存一些錢,在高通膨低所得時代,包租公便宜出租房屋給房客,兩者間互存互利。

問題還是出在薪資及所得太低,影嚮整體消費力,各廠商為求生存,上游向下游殺價或爭取折讓,終端零售市場商家殺價競爭,以量制價,致使各行業的利潤遭壓縮,「價格」導向思維在市場漫延,貶低價值帶來的經濟效益,讓整體經濟進入惡性循環。

新店區及中永和等地區捷運共構宅已標售數次,4月11日台北市再標售新店區美河市房屋,脫標率僅6.25%,標售底價每坪46萬起,政府手上仍有很多閒置資產,都不願意便宜出售或出租,多屋族及包租公怎又會配合政府政策。政府右手鼓勵包租公成為公益出租人,左手卻高價標售標租不動產,標售價格反而成為地區房價指標。政府應先建全制度,言行一致,政策才能順水推舟。

後記:
電子雲端發票全面啟用,2016年起水電、瓦斯、電信等費用都須開立發票,「稅務雲端」加公部門「大數據」整合,稅捐機關稽查技術大躍進。包租公所得恐曝光,多屋族及投資客將面臨高稅務風險,列舉以下高風險情況供參:
  • 不同姓氏的多人帳單寄送至同一門牌;
  • 適用所得稅率12%(含)以下者購置不動產;
  • 一門牌有多個電錶;
  • 單戶用電用水量高於自用住宅平均值;
  • 資產價值與所得或年齡不相當;
  • 申報租金收入低於市場行情;
  • 電子發票消費總額與所得不相當。

延伸閱讀: 不動產讓你稅 個人篇
圖資來源:
文:地官司徒 2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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