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預售屋 北市推新規 明定廣告名詞防誤導 15日生效

2014年08月09日 蘋果日報【潘姿羽╱台北報導】
張金鶚再出招,台北市房產業者當心了!北市府率先發布《台北市預售屋銷售規範》,除了明確定義預售屋、樣品屋、實品屋和廣告等名詞,也要求業者定型化契約的條文須保障消費者權益,日後更會不定期稽查預售屋是否符合規範,希望業者自律,本月15日起生效。即將上路的《台北市預售屋銷售規範》,除了明確定義預售屋、樣品屋、實品屋和廣告等名詞,也要求業者定型化契約的條文應符合內政部公布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且不得約定二次施工細節,而樣品屋須設置使用分區、夾層等相關告示,避免誤導民眾。

由於是彙整《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建築法》等內容,並未新增罰則。張金鶚認為,總價動輒千萬元的不動產交易,現在依法只能開罰數萬元,不符合比例原則,「罰太少了!」

張金鶚表示,若要訂定新法得經過漫長的行政程序,緩不濟急,因此先公布基本規範,日後會盡力推動修法,希望調高違規罰則。

違規率高達100%
今年3~4月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39案北市預售屋,違規比率高達100%,每案均有至少一個項目違規,其中以定型化契約違規情況最明顯,39案只有2案合格。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潘玉女透露,定型化契約違規的37案,有28案交屋保留款比例不符、25案未揭示雨遮附屬建物面積、22案違約處理不符規定,不少案件都有重複違規情形。

儘管初次稽查100%違規,北市府5~7月陸續復查,39案均改善合格。潘玉女笑道:「有管有差。」張金鶚也說,未來每年至少稽查2次,「廣告打愈兇、我們愈要查。」他也暗示,928檔期是房地產俗稱的「光輝十月」,有可能再次聯合稽查,如果業者不符合條件,也不排除公布廠商名字,以達嚇阻效果。

「建商有的是錢」
台北市政府再度出手,宣示健全房市的決心,但民眾李念如對成效並不看好,「建商有的是錢,不怕罰,更何況要抓到才罰,沒抓到根本沒事。」她認為,除非政府明確說出要花多少人力跟時間去抽查,不然感覺都是雷聲大雨點小。

甲山林廣告副總徐永仁則說,現在消費環境很友善,政府加強稽查,會讓業者更嚴謹的面對銷售細節,對整個售屋市場有正面影響,業者也會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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