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 銀行公會提七建議

2016-02-24 08:33:35 經濟日報 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 記者徐兆玄/攝影分享
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昨(23)日表示,做好「以房養老」為目前重點,公會提出七項建議,完善這項政策。其中最受矚目的是推動修法,將建議法務部延長民法規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不超過30年的規定,延至50年;此外,也要爭取銀行辦理以房養老的資本計提,得比照自用住宅貸款風險權數45%,備抵呆帳提存率下修至1%。

李紀珠昨天出席銀行公會新春記者會,她不諱言「不知道還會不會繼續當理事長,但還是想提出建議。」尤其國發會預估台灣65歲以上人口占比,將於2025年超過20%的社會問題,對此相當憂心。

以房養老成為近期公股行庫力推銀髮商品,八大公股行庫中有六家計劃推出,其中合庫銀、土銀、台企銀已領先推出,台銀也將跟進。

李紀珠認為,政府推動以房養老有相當多好處,從個人到產業、國家經濟,都能有貢獻。首先是很多老人一輩子只賺一棟房子,年老時無現金收入,推動以房養老可讓老人不必伸手跟子女要錢,度過有品質的老年生活,促進社會和諧。

其次,房地產將老人資產凍結,導致消費力無法釋出,推動以房養老,可促進台灣經濟;以房養老還可以發展出銀髮族產業,未來可進一步開發中國大陸市場。

為推動以房養老,銀行公會農曆年前邀金管會、內政部、法務部等相關單位舉行會議,昨天對外公布七大建議。李紀珠提醒銀行同業,設計以房養老商品時,應增加彈性條款,以待未來相關法規修改。主要內容如下:

一、建議政府成立專責機構,並撥專款設立保險基金,以承擔借款人終老後出售房屋所得款項,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差額的風險。

二、辦理以房養老多為年長者,連信用卡都有很多年輕人搞不清楚,應提供專業機構或人員給予借款人諮詢服務。

三、建議內政部提供借款人遷籍、死亡等戶籍資訊,讓聯徵中心建檔,以利銀行查詢,降低授信風險。

四、建議法務部延長民法規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不超過30年的規定,因國人平均壽命愈來愈長,例如可延至50年。

第五、六點,都是向金管會建議,希望同意銀行辦理以房養老的資本計提得比照自用住宅貸款風險權數45%,以及備抵呆帳提存率不必達1.5%,提1%即可。

第七點是類似或差異化產品,建議金融研訓院舉辦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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