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稅 預售期可轉嫁買方

2013年07月04日【顏嘉瑩╱新北報導】
買預售屋時,從預售到完工的土地增值稅多由建商負責,但有民眾向《蘋果》投訴,指購買「宏盛新世界第2期」預售案,合約規定土地增值稅從「簽約年」就轉由買方負責,等於房子蓋4年就要多付4.8萬元。專家表示,雖然目前內政部頒定的定型化契約是由建商負責到取得使用執照前,但只要買賣雙方同意,合約內容並無問題。
要多支付4.8萬元
郭先生向《蘋果》投訴,日前向宏盛建設在新北市淡水區購買「宏盛新世界第2期」預售屋案,取得預約單後10天,銷售中心打電話來要他到現場簽約,在簽約時發現合約條文中,宏盛建設將「宏盛新世界第2期」的土地增值稅從簽約年就開始轉由買方支付。
郭先生說,上網查詢發現該地公告現值4年漲28.57%,如果用這樣漲幅來算,從簽約年到過戶年共4年,就要多支付4.8萬元。他質疑,土地增值稅應該由賣方支付,但銷售人員直到簽約時才告知,同時更表明「若不接受可退預約,但後面排隊要買的人很多」根本是變相強迫接受,行為相當「鴨霸」。 

雙方同意就算數

「宏盛新世界第2期」專案經理連將龍表示,土地增值稅是由買賣哪一方負責,是由雙方協調,如果買方有問題可直接跟案場連絡。
信義房屋契約部協理林明堂指出,官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一般預售屋的土地增值稅,都是在使用執照下來、建物過戶給買方後再由買方負責,期間興建時增加的土地增值稅一律由建商負責,但只要買賣雙方同意,合約內容並無問題;中古屋買賣的土地增值稅則是由賣方負擔,確認完稅後才能過戶。
中華民國地政士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志偉說,官版定型化契約僅供參考,加註內容只要雙方同意就算有效,因此民眾在簽約時眼睛就要睜大,若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可現場提出,或請專業人士現場陪同簽約。 

土地增值稅小檔案

★定義︰持有土地的這段期間,土地自然增值(即土地不因個人或投資因素所增加的漲價總額)予以合理課稅方式歸公
★類型︰分為「一般稅率」及「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其中「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一生一屋,享10%優惠稅率
★支付對象︰預售屋土地增值稅通常都由賣方(建商)支付,但雙方可協調由任一方支付;中古屋土地增值稅則由賣方支付
★課徵與計算方式︰
.依公告土地現值做為課徵基準,公告土地現值每年調整一次
.漲價總額=申報土地移轉現值×面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所申報之土地移轉現值×物價指數╱100×面積-(改良土地費用+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總費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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