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40年『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施行,在政策保護下,參與到「耕者有其田」的租客,已當了數十載的合法「土霸王」,只需負擔便宜至極的土地租金,即可長期使用,並排除地主處分使用收益的權利,當租約結束時,還可向地主拿數百萬或數千萬的土地代管勞務費。
耕地375減租條例有違憲之虞,至今已引發不少租賃糾紛,阻礙不動產活化利用,造成經濟資源閒置及浪費,大法官解釋文也提醒立法部門要修法,雖然法規尚未修改,但現今已難再有新的375租約出現。以為就此霸王別機,沒想到這次租屋專法草案,又重啟合法霸王機會之門。
若李應元版租屋專法能順利三讀,生錯年代的朋友們,先萬別錯過這次當合法「房霸王」的機會,一定要用實際行動響應李應元版租屋專法。要能無縫響應政府政策,預先擬定房霸王計畫是必要的,就有限新聞資訊,擬定計畫目標及執行要點如下。
房霸王計畫目標及執行要點
- 計畫目標:
- 合法長期佔用他人房地,如同免購屋自備款,只需繳息就有房地
- 每月只要支出比利息還低的月繳租金
- 佔用結束時,向房東酌收30萬元以下房屋代管勞務費
- 每月請領中低收入補助款
- 申請政府租金補貼或租稅優惠
- 執行地區:須在自家30公里外才能當房霸王
- 目標房東:在執行地區當地,擁有數筆房地的房東
- 房租調漲:租金比購置房屋利息便宜即可,長期一定賺,還可能賺到合法地上權、土地及房屋優先購買權
- 租金稅捐:就先吸收房東的租金所得稅
- 租賃條件:當個所得中低收入戶,反正不問年紀、性別、職業
- 資訊公開:一定要的,租約經過政府公示,對房霸王保障更多
- 租約延長:在法規限制內,當個行為正當的優質房霸王,每2年房東會自動續約,當租約終止時,向房東酌收30萬元以下租賃期間房屋代管勞務費
- 保護弱勢:維持好中低收入戶資格,並善用政府規定,一定要延遲繳租2個月,以減少週轉金壓力
圖資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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